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lh189@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職前職業訓練計畫-編號A、B、C、D項共4班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3,740,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1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二辦公大樓青年發展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結訓日次日起130日內,餘詳契約書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5) 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凡符合上開條件之一者,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彭德俊、副召集人涂榮輝、委員詹家銓、委員楊文東、委員黃純德、委員文祖湘、委員黃玉琴、委員王衛平。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評選時間及地點]:109年02月21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3樓B301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A餐飲服務與管理、料理類、飲料調製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B各類食品加工技術製作及管理類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品項名稱
C在地伴手禮設計,製作、行銷等管理類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品項名稱
D其他個人服務工作人員(如按摩)
fetched_at
2020-02-07T01:50:3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mlh189@ems.miaol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二辦公大樓青年發展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結訓日次日起130日內,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5) 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 凡符合上開條件之一者,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彭德俊、副召集人涂榮輝、委員詹家銓、委員楊文東、委員黃純德、委員文祖湘、委員黃玉琴、委員王衛平。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評選時間及地點]:109年02月21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3樓B301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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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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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職前職業訓練計畫-編號A、B、C、D項共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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