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00B 已決標公告

南庄鄉田美永和宮調查研究暨修繕規劃設計(含規劃設計、監造及簡易施工記錄)

苗栗縣政府 決標日:108/10/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築院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2,000
原始預算
$ 1,950,000
底價金額
$ 1,90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鄭遠竣
聯絡電話 (037)352961#715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鄭遠竣
聯絡電話 (037)352961#715
傳真號碼 (037)365173
電子郵件信箱 ady53168@ml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5.28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9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8/10/30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本府文化觀光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本府文化觀光局收發室(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執行期程11個月,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合法立案之建築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內聘建築師),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10月22日修正投標廠商資格,等標期7天。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林彥甫、副召集人謝國昌、委員湯惠琴、委員郭靜芳、委員王偉哲、委員吳桂陽、委員邱建維、委員林文成。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評選時間及地點 評選時間另訂。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鄭遠竣
聯絡電話
(037)352961#715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聯絡人
文化資產科鄭遠竣
聯絡電話
(037)352961#715
傳真號碼
(037)365173
電子郵件信箱
ady53168@ml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5.28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1,9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第一辦公大樓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9 17:00
開標時間
108/10/30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本府文化觀光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本府文化觀光局收發室(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執行期程11個月,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合法立案之建築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內聘建築師),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10月22日修正投標廠商資格,等標期7天。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林彥甫、副召集人謝國昌、委員湯惠琴、委員郭靜芳、委員王偉哲、委員吳桂陽、委員邱建維、委員林文成。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評選時間及地點
評選時間另訂。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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