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5B 已決標公告

舊山線跨域亮點計畫-舊山線場站服務設施及景觀統包工程

苗栗縣政府 決標日:106/05/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井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3,000,000
原始預算
$ 173,262,51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觀光發展科陳金龍
聯絡電話 (037)331497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聯絡人 觀光發展科陳金龍
聯絡電話 (037)331497
傳真號碼 (037)328905
電子郵件信箱 mark@mlc.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45B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5.28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73,262,51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採購應於決標日起460日曆天完成初步設計、細部設計及施工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合格級綠建築標章及完成外水外電接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5 10:00
開標地點 106年05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於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文化觀光局開標室進行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另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文化觀光局收發室(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6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標案僅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採以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有關設計、機電為各成員廠商。投標廠商應於參與投標時組成統包團隊,廠商成員應包含建築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或電機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
其他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並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觀光發展科陳金龍
聯絡電話
(037)331497
機關代碼
3.76.45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聯絡人
觀光發展科陳金龍
聯絡電話
(037)331497
傳真號碼
(037)328905
電子郵件信箱
mark@mlc.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45B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5.28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73,262,51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採購應於決標日起460日曆天完成初步設計、細部設計及施工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合格級綠建築標章及完成外水外電接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本府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5 10:00
開標地點
106年05月25日上午10時00分於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文化觀光局開標室進行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另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文化觀光局收發室(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6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標案僅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採以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有關設計、機電為各成員廠商。投標廠商應於參與投標時組成統包團隊,廠商成員應包含建築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或電機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
其他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並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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