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
電子郵件信箱
mlh305@tcmail.mohw.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履約期間無重大缺失,擬向廠商增購新台幣800萬元整,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後續擴充,擴充期限107年1月1日之107年12月31日,工作項目及內容如原契約內容,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開標地點
106年01月13日上午10時00分於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106年01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於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會議室辦理評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1.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之合格醫事檢驗機構,或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經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之醫院設有醫事檢驗部門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符合「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具備最近三年內通過檢驗項目能力試驗(檢附相關能力試驗證明),而執行檢測的實驗室通過TAF、CAP或第三公正單位之認證。
3.實際操作檢驗人員需領有醫檢師/生執業執照,並提供執業執照影本。
,並具備合格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05年12月26日更正採購金額,開標及評選時間
其他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並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