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ildness29@ems.miaol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105年1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105年11月22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A302會議室辦理評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與技術有關之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等服務。
2.投標廠商應具備建築之專業背景人員並提出合格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1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並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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