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tchang@mail.mlepb.gov.tw
洽辦機關
3.76.45.3.6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凡具備政府登記立案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道路之清潔服務)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營業項目,並具有合格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1.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2.納稅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信用證明文,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發包中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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