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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66萬8,660元,項目及內容為本案契約項目,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發包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圖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電器承裝業、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均可投標,詳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於本縣發包中心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其他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備註
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總價決標單價簽約,招標數量為(概估)預估值,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得標廠商以派工單實際數量為準,契約上限金額為新台幣9,337,329元。
他檢舉電話
本府政風室:檢舉電話037-356639,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備註_2
本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說明:修正契約上限金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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