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joen1201@fses.m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達公告金額以上,且不希望廠商抱著不負責心態,故需押標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履約期限
114年7月2日至7月4日;若遇颱風與不可抗力因素改至7月9日至7月1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於114年05月27日上午9:00於本校校長室進行資格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二、本案訂於114年5月28日下午2:00招開評選會議,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必須於審查會議時間到場簡報10分鐘。三、本次評審採序位法,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四、廠商請求釋疑,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辦理(一)廠商對於本公司所辦理採購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算,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期限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請求釋疑,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二)釋疑請求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以利回覆;如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或未依下列規定向機關請求釋疑者,本校得不予受理。1.請求釋疑廠商之名稱、住址、電話及負責人之姓名。2.請求釋疑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3.請求釋疑之事項及理由。4.年、月、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