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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一次為限每次一年(113年8月30日~114年7月31日,以教育部實際公布之學期為準),擴充採購金額以4,140,0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為履約期間計點罰款之擔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中正里14鄰111號
履約期限
112學年度開學日至學年結束日(112年8月30日~113年7月31日,以教育部實際公布之學期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公司、商業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為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 、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餐盒、食品製造業、團膳製造業之合格登記廠商。) 。(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三)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四)廠商聲明書。(五)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六)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中正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