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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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本採購案經學校評定為績優廠商,擬向廠商擴充1年,擴充金額預定為新台幣235萬9,525元整,其項目及內容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中正路241號金華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中正路24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2年08月30日起至113年06月27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應本校「兒童課後照顧班」特性,參考苗栗縣政府111年12月8日府教社字第1110235609號函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實施計畫,另行訂定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已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可辦理課後照顧服務。
2.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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