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uchunteng@gmail.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間,得視實際需要與廠商以原條件、原價金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至本採購案總預算用罄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南龍里勝利街25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完成所有到校檢查工作,並於112年1月31日前將各校驗收紀錄表和完竣公文送至後龍國民中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政府合法登記立案,營業項目具有履約標的相關之公司行號、社團法人、機構等。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登記開業之牙科醫院或牙科診所。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醫院或診所開業執照影本。
2. 牙科醫師執業執照影本(正反面)。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未能提送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得以前一期替代。
5. 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