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249267@shhs.m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餘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三、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家數上限為五家,廠商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請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本採購依採購公告所定時間在本校教師研習中心公開舉行,投標廠商可不在場(不到場者以放棄減價權論),如遇特殊情形,得當場宣布延期開標。
※
其他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公開招標,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2條第2項暨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等標期為11天;倘第1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辦理第2次招標時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暨「招標期限標準」第8規定等標期為7天。
※本採購案需視縣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縣府遲延問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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