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yufenlee@shhs.m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9月30日之前,在預算金額內如有剩餘款,得邀請原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各項原單價施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開標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萬元正。
※本採購案需視縣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縣府遲延問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營業稅納稅證明。
三、餘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本採購依採購公告所定時間在本校研習中心一樓公開舉行,投標廠商可不在場(不到場者以放棄減價權論),如遇特殊情形,得當場宣布延期開標。
※本校提供電子領標及紙本領標。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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