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yufenlee@shhs.m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開標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新華里中正一路401號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營業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
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四、餘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本採購依採購公告所定時間在本校研習中心一樓公開舉行,投標廠商可不在場(不到場者以放棄減價權論),如遇特殊情形,得當場宣布延期開標。
※本校提供電子領標及紙本領標。
※
資格標開標時間
111年6月1日上午8時30分。
※
審查地點
本校教師研習中心。
※本採購案需視縣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縣府遲延問題。
※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2條,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
※本次為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