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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一鄰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三)未經其它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或受主管機關公告懲罰,在停業處分期
間者。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一)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
(二)廠商登記證。
(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四)近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五)廠商信用證明文件(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以案號1100009公開招標四次皆無廠商投標,經評估需請建築師以提高採購金額,並進行減項,修正空白標單及圖說,以提高廠商投標意願,因屬招標文件重大改變,以新案號上傳政府採購網重新進行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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