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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約期:4年,優先續約以1次為限,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200萬元整,屆時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公共服務不中斷,擔保公有財產及設備安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算5年,並保留後續擴充4年之權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的法人包含公司、非營利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且其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或設立目的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者。(本採購不允許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獨資、合夥經營組織(行號/商號/工作室)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之營運管理約期5年,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250萬元整,後續擴充約期4年,權利金不低於新臺幣200萬元整。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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