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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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b006@dns.toufe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345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500元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算1年或契約執行達工程預算金額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納稅證明文件。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至少有1人須完成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並領有合格證書及符合回訓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或等標期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財行課出納價購或郵購(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其他
1.本採購為複數決標,採購品項分為A項(第一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1,088,263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6,000,000元正;B項(第二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1,025,794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正;C項(第三標):委託技術服務費預算金額新臺幣963,325元,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14,000,000元正。
2.服務建議書內容須包含A項(第一標)、B項(第二標)及C項(第三標),請提供1式6份。
3.投標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親自出席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時,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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