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007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頭份市新設路燈、汰舊工程(開口合約)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決標日:112/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享亮智慧照明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6,482
原始預算
$ 3,129,000
底價金額
$ 2,680,000
決標折數
8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白景升或發包中心林麗娟
聯絡電話 (037) 663038 #1102,1302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45.69
單位名稱 公園路燈管理所
機關地址 351 苗栗縣 頭份市 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公園路燈管理所白景升或發包中心林麗娟
聯絡電話 (037) 663038 #1102,1302
傳真號碼 (037) 688723
電子郵件信箱 b006@dns.touf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原契約工作項目。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3年2月28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採購預算金額減去得標金額後餘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7款規定辦理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算,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苗栗縣頭份市中山路2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345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500元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1 09:30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苗栗縣頭份市中山路2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整(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苗栗縣頭份市中山路2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合約期限為開工日起1年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或等標期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財行課出納價購或郵購(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其他]: 1.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係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流標後, 修正相關文件之截、開標時間,餘依原招標文件重行辦理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等標期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財行課出納價購或郵購(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其他 1.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係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流標後, 修正相關文件之截、開標時間,餘依原招標文件重行辦理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046638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3點7分
截標時間 112/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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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037) 68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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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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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原契約工作項目。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3年2月28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採購預算金額減去得標金額後餘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7款規定辦理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算,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二樓發包中心(苗栗縣頭份市中山路2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345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500元 投標須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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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1 09:30
開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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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整(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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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合約期限為開工日起1年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或等標期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財行課出納價購或郵購(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其他]: 1.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係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流標後, 修正相關文件之截、開標時間,餘依原招標文件重行辦理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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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並放入標封內。 2.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係第1次招標未達3家廠商流標後, 修正相關文件之截、開標時間,餘依原招標文件重行辦理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046638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3點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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