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2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苗栗縣頭份區域性一般廢棄物處理場污水處理廠委託民間代操作服務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決標日:111/05/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鎮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0,000
原始預算
$ 3,320,000
底價金額
$ 3,1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清潔隊黃美鳳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3;1301
機關代碼 3.76.45.69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清潔隊黃美鳳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3;1301
傳真號碼 (037)692647
電子郵件信箱 g014@dns.touf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履約期限1年,但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1年;本案契約期滿前六十日內,得標廠商於當年度無重大違規情事,履約期間績效良好者,並經代操作服務考評(核)合格,本所保留與得標廠商再續約一年之權利,屆時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09
原公告日 111/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 元;現場領標300元(郵購者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09: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具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或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地點:苗栗縣頭份區域性一般廢棄物處理場污水處理廠。 2.工作範圍:滲出水處理廠有關設備之操作維護管理、廠區之清潔及安全維護。 3.工作時間:每日十小時運轉、操作﹝早上八時至下午六時﹞。 4.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6份,餘詳如招標文件。 5.投標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親自出席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時,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請投入投標專用標封或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6.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因本案之廠商資格增列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爰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廠商資格摘要及應具備之證明文件內容。因修正之招標文件內容屬重大變更,故延長本案等標期(一併修正投標廠商審查表內容及投標須知、投標專用標封之截、開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清潔隊黃美鳳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3;1301
機關代碼
3.76.45.69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清潔隊黃美鳳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3;1301
傳真號碼
(037)692647
電子郵件信箱
g014@dns.touf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履約期限1年,但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1年;本案契約期滿前六十日內,得標廠商於當年度無重大違規情事,履約期間績效良好者,並經代操作服務考評(核)合格,本所保留與得標廠商再續約一年之權利,屆時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09
原公告日
111/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 元;現場領標300元(郵購者請自備回郵信封及預估郵遞時間;匯票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09: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需具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或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作地點:苗栗縣頭份區域性一般廢棄物處理場污水處理廠。 2.工作範圍:滲出水處理廠有關設備之操作維護管理、廠區之清潔及安全維護。 3.工作時間:每日十小時運轉、操作﹝早上八時至下午六時﹞。 4.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6份,餘詳如招標文件。 5.投標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親自出席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時,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請投入投標專用標封或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6.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因本案之廠商資格增列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爰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廠商資格摘要及應具備之證明文件內容。因修正之招標文件內容屬重大變更,故延長本案等標期(一併修正投標廠商審查表內容及投標須知、投標專用標封之截、開標日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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