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15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111年度履帶式挖掘機採購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決標日:111/03/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藍科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70,000
原始預算
$ 4,200,000
底價金額
$ 4,200,000
決標折數
9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清潔隊魏伊翎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0,1301
機關代碼 3.76.45.69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清潔隊魏伊翎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0,1301
傳真號碼 (037)692647
電子郵件信箱 g014@dns.touf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23
原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0 09: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整備完成,並報請本所辦理完成確認後,送交本所核定之公證單位(以上履約期限不含委託公證單位檢驗期間及其他行政作業時間,〝前述之公證單位,廠商於簽約日起15日曆天內,應提供2家(含)以上政府立案合法之公證公司(行)供本所選擇核定〞),待取得結果符合招標規範之合格檢(查)驗報告(含各項性能試車)後,將機具運至本市垃圾衛生掩埋場,始由本所派員依據檢(查)驗報告及招標文件辦理驗收。 2、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3、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因廠商提出疑義,本所於111年3月22日發文釋疑,爰依本案投標須知第二十及二十一點規定,延長本案等標期(除修正投標須知及投標專用標封之截、開標日期時間外,餘依原招標文件辦理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清潔隊魏伊翎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0,1301
機關代碼
3.76.45.69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351苗栗縣頭份市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聯絡人
清潔隊魏伊翎或發包中心李桂梅
聯絡電話
(037)663038#3110,1301
傳真號碼
(037)692647
電子郵件信箱
g014@dns.toufe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3/23
原公告日
111/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0 09: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樓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整備完成,並報請本所辦理完成確認後,送交本所核定之公證單位(以上履約期限不含委託公證單位檢驗期間及其他行政作業時間,〝前述之公證單位,廠商於簽約日起15日曆天內,應提供2家(含)以上政府立案合法之公證公司(行)供本所選擇核定〞),待取得結果符合招標規範之合格檢(查)驗報告(含各項性能試車)後,將機具運至本市垃圾衛生掩埋場,始由本所派員依據檢(查)驗報告及招標文件辦理驗收。 2、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3、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因廠商提出疑義,本所於111年3月22日發文釋疑,爰依本案投標須知第二十及二十一點規定,延長本案等標期(除修正投標須知及投標專用標封之截、開標日期時間外,餘依原招標文件辦理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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