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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原契約工作項目。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1年2月28日。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採購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後所得餘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價,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230 元;洽本所價購或郵購300元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元整(票據抬頭請開苗栗縣頭份市公所)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參與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須含有與本標案相關營業項目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執行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採購結算總額已達契約價金上限或執行期限已屆滿,均視為本案完工。
2.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參加開標及加減價或議價者,請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
3.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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