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0-3號
電子郵件信箱
rtg789guy@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擬向廠商增購新台幣200萬元整,其項目及內容為「115年度泰安鄉全鄉簡易自來水委託規劃、設計、監造開口合約」之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為簽約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0-3號
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新台幣300元整;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0-3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本案契約有效期日為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已交辦工程執行案件至工程決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本案投標須知第65條規定,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之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保、大地其中之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保、大地其中之一)。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印章(受託人須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未派代表之廠商,經現場通知後未依通知時間內到場者,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棄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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