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0-3號
電子郵件信箱
dannyis654210@tai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0-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新台幣300元整
履約期限
1.依契約第7條規定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本案尚未獲工程經費補助,僅先行啟動設計階段,完成預算書圖後,逕向內政部民政司申請工程經費,設計監造履約時間非屬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具有結構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符合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印章(受託人須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未派代表之廠商,經現場通知後未依通知時間內到場者,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棄權。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因該欄位字數限制無法完全呈現,於此補充說明)
1.依契約第7條規定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本案尚未獲工程經費補助,僅先行啟動設計階段,完成預算書圖後,逕向內政部民政司申請工程經費,設計監造履約時間非屬連續性,爰設計監造採購勞務契約之履約期限將採分段計算,俾符實際現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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