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0049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泰安鄉梅園村梅象橋上游0k+000~0k+800野溪清疏土石販賣工程案工程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決標日:107/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隆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00,000
原始預算
$ 31,100,000
底價金額
$ 30,059,955
決標折數
95.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4 - 開挖及土方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述奕
聯絡電話 (037)941025#505
機關代碼 3.76.45.68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聯絡人 陳述奕
聯絡電話 (037)941025#505
傳真號碼 (037)941298
電子郵件信箱 obing@tai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 300 元正;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08:30
開標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合約第7條規定辦理。■自開工之日起9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⑴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⑵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全冊影印,空白後免印)(綜合營造業;依營造業法第 44 條規定: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⑶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⑷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⑹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壹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印章及公司印章(受託人須授權書)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若經現場唱名三次均未到場時,均視同棄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述奕
聯絡電話
(037)941025#505
機關代碼
3.76.45.68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聯絡人
陳述奕
聯絡電話
(037)941025#505
傳真號碼
(037)941298
電子郵件信箱
obing@tai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 300 元正;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08:30
開標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合約第7條規定辦理。■自開工之日起9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⑴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⑵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全冊影印,空白後免印)(綜合營造業;依營造業法第 44 條規定: 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⑶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⑷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⑹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壹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印章及公司印章(受託人須授權書)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若經現場唱名三次均未到場時,均視同棄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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