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0092 已決標公告

105年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專案計畫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決標日:105/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牌客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2,200
原始預算
$ 1,960,771
底價金額
$ 1,902,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忠義
聯絡電話 (037)941025#401
機關代碼 3.76.45.68
單位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聯絡人 馮忠義
聯絡電話 (037)941025#401
傳真號碼 (037)941298
電子郵件信箱 taiangov@tai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960,77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中文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5 08:30
開標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正式營運開始之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設立之公司登記汽車運輸業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立案從事運輸相關業者,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親領或郵購請洽(037)941025#401工務課馮先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每件新臺幣300元;電子領標費:新臺幣300元;圖說費:新臺幣300元。郵購者請附書妥A3回郵信封,請將費用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本所(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購上方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05年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專案計畫招標文件”。請附足回郵,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開標時間﹞:105年11月25日下午14時00分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總價決標 ﹝履約地點﹞: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 ﹝履約期限﹞:■自正式營運開始之日起1年(依合約第7條規定辦理) ﹝付款辦法﹞:(依合約第5條規定辦理)分期付款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受託人須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若經現場唱名三次均未到場時,均視同棄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忠義
聯絡電話
(037)941025#401
機關代碼
3.76.45.68
單位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聯絡人
馮忠義
聯絡電話
(037)941025#401
傳真號碼
(037)941298
電子郵件信箱
taiangov@tai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1,960,77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中文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5 08:30
開標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正式營運開始之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設立之公司登記汽車運輸業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立案從事運輸相關業者,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親領或郵購請洽(037)941025#401工務課馮先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每件新臺幣300元;電子領標費:新臺幣300元;圖說費:新臺幣300元。郵購者請附書妥A3回郵信封,請將費用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本所(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郵購上方左上角請註明:“郵購105年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專案計畫招標文件”。請附足回郵,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開標時間﹞:105年11月25日下午14時00分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總價決標 ﹝履約地點﹞: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 ﹝履約期限﹞:■自正式營運開始之日起1年(依合約第7條規定辦理) ﹝付款辦法﹞:(依合約第5條規定辦理)分期付款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受託人須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若經現場唱名三次均未到場時,均視同棄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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