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電子郵件信箱
pamela162@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組織營業項目具下列之一,包含I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中類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及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中類J3出版事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政府合法立案從事藝術文化活動之基金會或團體。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後審查廠商資格,符合資格廠商移由評審小組進行企劃書評審作業。
2.評審獲得優勝廠商取得議價權利。
3.評審時間及地點:開標後另行通知。
4.本採購位於原住民地區,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分二階段開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先行辦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開標決標。
5.原住民廠商請於標封封面註明具原住民身份,並於標封內檢附原住民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