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0501 已決標公告

發光二極體先進照明推廣補助計畫(委託監造)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決標日:106/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兆電機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00
原始預算
$ 100,000
底價金額
$ 98,900
決標折數
99.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逢熠
聯絡電話 (037)931301#52
機關代碼 3.76.45.67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聯絡人 黃逢熠
聯絡電話 (037)931301#52
傳真號碼 (037)932436
電子郵件信箱 244110@st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獅潭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達成機關委託目的,所考量工程設施如室內照明設計師(含室內配線)、配電工程(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土木、建築、結構、道路水土保持、環境工程、給排水設施、下水道工程、路燈工程、交通管制及綠化工程等之規劃、設計圖說、暨其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或規劃成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一階段:欲參加廠商於收件截止期限前,需將服務建議書6份及證件封送達本所。 第二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且入選者,擇期通知到本所議價決定得標廠商。 資格審查日期訂於106年7月11日10時0分,資格審查結果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各廠商,評審會議日期訂於106年7月14日10時,屆時請資格符合之廠商依服務建議書準時到場提出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7
聯絡人
黃逢熠
聯絡電話
(037)931301#52
機關代碼
3.76.45.67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聯絡人
黃逢熠
聯絡電話
(037)931301#52
傳真號碼
(037)932436
電子郵件信箱
244110@st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11鄰13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獅潭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達成機關委託目的,所考量工程設施如室內照明設計師(含室內配線)、配電工程(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土木、建築、結構、道路水土保持、環境工程、給排水設施、下水道工程、路燈工程、交通管制及綠化工程等之規劃、設計圖說、暨其施工預算書、施工規範或規劃成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一階段:欲參加廠商於收件截止期限前,需將服務建議書6份及證件封送達本所。 第二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且入選者,擇期通知到本所議價決定得標廠商。 資格審查日期訂於106年7月11日10時0分,資格審查結果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各廠商,評審會議日期訂於106年7月14日10時,屆時請資格符合之廠商依服務建議書準時到場提出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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