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y196919@sanw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33萬9,000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購權利,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其擴充金額連同本案決標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33萬9,000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金額使用完畢之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年度開口契約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年度開口契約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履約期限
個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竣工,全案於決標開工至115年12月15日止或本案預算金額用罄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園藝服務業、土木包工業或丙等 (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機關名稱: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聯絡電話:037-831001、建設課分機2605、政風室分機1100、傳真:037-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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