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y196919@sanw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本採購機關後續擴充金額至預算金額為止(期間最長至113年12月15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開標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公告金額以上及確保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2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日起7日內竣工。本採購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自機關通知履約之日起至該年12月15日止或於契約期限內本項維護經費已請領支付完畢,本項履約視同期滿結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廠商資格:園藝服務業(A102080)、景觀工程業(E201010)或造林業(A201010)廠商。(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機關名稱: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聯絡電話:037-831001分機2605、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政風室分機1500、傳真:037-834261、地址:苗栗縣三灣鄉三灣村16鄰和平街68號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
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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