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1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苗栗縣造橋鄉公所公務車輛採購案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決標日:114/0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桃新汽車專業美容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0,000
原始預算
$ 9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沈彥翰
聯絡電話 (37)542255#121
機關代碼 3.76.45.65
單位名稱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聯絡人 沈彥翰
聯絡電話 (37)542255#121
傳真號碼 (37)542255
電子郵件信箱 hyhsiang@ems.miao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車內附屬配件物品增購,增購上限為新台幣9萬元以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500元整,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1 10:00
開標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財務採購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汽車批發業」登記代碼「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登記代碼「F2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登記代碼「CD01030」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機關若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允許百分之五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2)原住民就業代金請向台灣銀行各分行繳納並領取收據。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 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8)本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條辦理。(本次公告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俾續行辦理。) (9)評審時間:114年02月21日上午10:30辦理評審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5
聯絡人
沈彥翰
聯絡電話
(37)542255#121
機關代碼
3.76.45.65
單位名稱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聯絡人
沈彥翰
聯絡電話
(37)542255#121
傳真號碼
(37)542255
電子郵件信箱
hyhsiang@ems.miao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車內附屬配件物品增購,增購上限為新台幣9萬元以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500元整,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1 10:00
開標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財務採購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汽車批發業」登記代碼「F114010」或「汽車零售業」登記代碼「F214010」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登記代碼「CD01030」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機關若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允許百分之五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2)原住民就業代金請向台灣銀行各分行繳納並領取收據。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 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8)本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畫書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條辦理。(本次公告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俾續行辦理。) (9)評審時間:114年02月21日上午10:30辦理評審工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造橋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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