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32.15.1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500元整,以現金購買。
開標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大西村2鄰慈聖路二段322巷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依契約第七條規定期限內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除前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持有造林、育苗、景觀工程、園藝、綠化、庭園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証或商業公會會員證、(三)納稅證明文件、(四)種苗業登記證、(五)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備有園藝或林業等相關技術士(丙級含以上)證明及負責人或主要受僱人員之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六)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相關修樹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備有政府所核發之修樹訓練時數證明公文及受僱人員須提供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負責人可免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七)備有勞工安全證照或證書(「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或「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前開證照或證書取得日期超過二年以上者需檢附回訓證明,其最後一次回訓日期加計二年不得晚於本案開標日期)且受僱人員須提供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負責人可免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八)備有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舉辦之防治訓練課程經評定成績合格證書及受僱人員須提供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負責人可免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機關若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允許百分之五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2)原住民就業代金請向台灣銀行各分行繳納並領取收據。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 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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