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老庄3-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老庄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以現金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1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14鄰老庄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商業登記證或載有足供辦理本案經營之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截、開標日如遇颱風等災變機關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代之。
三、本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條辦理 。(本次公告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俾續行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