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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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68 苗栗縣 西湖鄉 三湖村1鄰店仔街1之3號
電子郵件信箱
cutewo12@xih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核定辦理之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累計超出本契約法定預算金額,且不逾新台幣40萬元整,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擴充追加,擴充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已委託之工作仍應依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並依本契約議定建造費用百分比計算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西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8苗栗縣西湖鄉三湖村1鄰店仔街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
投標須知下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8苗栗縣西湖鄉三湖村1鄰店仔街1之3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或執業類科至少需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保工程或大地工程其中一項,並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