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D0004675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三義鄉殯儀館興建工程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決標日:113/09/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太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8,850,000
原始預算
$ 182,509,685
底價金額
$ 182,500,000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助壽
聯絡電話 (037)872801#26
機關代碼 3.76.45.6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67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聯絡人 張助壽
聯絡電話 (037)872801#26
傳真號碼 (037)870539
電子郵件信箱 altiss2002@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5,760,05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2,509,6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億8250萬9,685元整元整,得標廠商日後履約結算金額如未逾契約之上限金額,無須辦理契約變更;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知期間自簽約日起 至本案工程全部驗收合格止或契約之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8,037,6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9/25
原公告日 113/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0D0002879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9/27 08:30
開標時間 113/09/27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5樓開標室(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1樓收發室(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經費為內政部補助與本所自籌,由於須向上級請撥款項及本所鄉庫資金調度等作業,待補助款入庫後始得依序付款。 二、本案工期480日內竣工項目不含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部分,惟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涉及驗收後付款及發還履約保證金部分,請依契約第5條1項第3款及第14條第1項約定繳納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保證金。 三、本案較原案減做項目為空調設備工程、混凝土鋪面、屋頂隔熱磚、人行道壓花鋪面、地坪工程、牆面工程、平頂工程及照明插座設備工程等,減做預算約2,366萬,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27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助壽
聯絡電話
(037)872801#26
機關代碼
3.76.45.63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67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聯絡人
張助壽
聯絡電話
(037)872801#26
傳真號碼
(037)870539
電子郵件信箱
altiss2002@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5,760,057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2,509,6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億8250萬9,685元整元整,得標廠商日後履約結算金額如未逾契約之上限金額,無須辦理契約變更;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知期間自簽約日起 至本案工程全部驗收合格止或契約之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8,037,6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9/25
原公告日
113/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0D0002879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9/27 08:30
開標時間
113/09/27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5樓開標室(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1樓收發室(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復興路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經費為內政部補助與本所自籌,由於須向上級請撥款項及本所鄉庫資金調度等作業,待補助款入庫後始得依序付款。 二、本案工期480日內竣工項目不含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部分,惟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涉及驗收後付款及發還履約保證金部分,請依契約第5條1項第3款及第14條第1項約定繳納取得使用執照與綠建築標章保證金。 三、本案較原案減做項目為空調設備工程、混凝土鋪面、屋頂隔熱磚、人行道壓花鋪面、地坪工程、牆面工程、平頂工程及照明插座設備工程等,減做預算約2,366萬,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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