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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12月31日前,甲方依本案契約內容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擴充上限為4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2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檢附:1.納稅證明2.投標廠商聲明書3.計劃書8份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一)設立證明文件(法人或公司證明文件)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三)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其中之一)(有效期間內)。(四)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結構)。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 (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或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內)(二)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三)技師證書(科別:土木、結構)或建築師證書。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資法令的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所人提供之規劃、設計、煎藥或管理等服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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