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116@ems.nanchua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5.8.12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3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00元,親自購領者請於截標日下午15:30前至本所購買(農會繳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3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大同路3號
履約期限
108年11月13、23、24日暨契約所定期限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合格登記並舉辦相關活動經驗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購領者請於108年10月14日下午17:00分前至本所購買(農會繳款)。
2.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02)87897514。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548傳真:(02)8789755。苗栗縣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住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4.檢舉單位:檢舉單位:法務部廉政署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及「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苗栗縣調查站電話037-358888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苗栗縣調查站電話037-358888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
5.電子領標網址: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6.本採購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技術服務得採限制性招標。
7.就全部投標廠商進行第二階段決標。第一階段:欲參加廠商於收件截止期限前,將服務建議書8份及證件封送達本所。第二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且入選者,擇期通知到所議價決定得標廠商。
8.評選會議待確定時間後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到場〈廠商資格審查通過與否請各廠商逕向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查詢,不另行通知〉
9.本案係為爭取工作時效先行上網包,在未獲南庄鄉民代表會同意墊付前仍屬保留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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