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lv72@tongl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村)新興路78號銅鑼鄉公所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400元,於本所行政室親自領取或郵購請附足回郵信封並自行估算送達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村)新興路78號銅鑼鄉公所收發
履約期限
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並具備合格證件者。
附加說明
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於98年4月12日廢止,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並經消防單位複查合格(或不合格惟非歸咎於廠商者),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履約期限:4.其他:廠商於履約過程中有影響攤商營業需求時,應配合市場攤商之營業時間調整施工時間,不得藉故要求工期展延或停工,若經溝通協調且攤商同意配合施工廠商施作則不再此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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