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lv60@tongluo.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期間、項目、單價辦理增購(後續擴充金額不包含發包結餘款,再增採購金額1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銅鑼鄉公所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於本所行政室親自領取或郵購請附足回郵信封並自行估算送達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641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銅鑼鄉公所收發
附加說明
1.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於98年4月12日廢止,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履約期限:廠商應自簽約之當日(或107年1月1日,以較晚者為準)起至 107年 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每月實際支付金額累計已達契約價金總額視同履約到期。
3.本採購廠商各項單價報價不得超過機關各項建議單價,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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