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0037 已決標公告

110年苗栗縣公館鄉廚餘回收再利用效能提升計畫-廚餘處理設備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決標日:110/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00,000
原始預算
$ 5,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福海
聯絡電話 (037)230585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鄭福海
聯絡電話 (037)230585
傳真號碼 (037)237850
電子郵件信箱 kk183@kungk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新台幣200元,紙本圖說費: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4:00
開標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7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8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上班時間內至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本所一樓行政室購領或郵購(郵購需附足回郵信封及相關文件圖說費用,並請註明本案名稱)。
招標文件售價 :紙本文件費每件200元,紙本圖說費: 每件100元,電子領標費每件1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驗收後付款:廠商所交之設備經機關驗收合格後,並俟付款憑單至機關後視庫款統一調度情況90日內撥付,機關憑廠商所出具之統一發票由機關逕行支付廠商。廠商可提供機關其銀行帳號,供機關匯款使用(匯款手續費由廠商負擔)。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俟補助款撥入後再行付款。
說明 :除現金外,押標金應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若以現金方式繳納押標金,請至公館鄉公所索取公庫押標金送款單,並由廠商自行填妥後逕自前往公館鄉農會繳納(帳號91701040095386,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影印繳納收據附於標函內遞送;退還押標金時,以開立票據方式於開標後數日(作業時間)始無息退還,由投標廠商憑繳納收據正聯、身分證明文件及備具印鑑章領取。)(然為節省時效,敬請盡量勿以現金方式遞送)。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福海
聯絡電話
(037)230585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鄭福海
聯絡電話
(037)230585
傳真號碼
(037)237850
電子郵件信箱
kk183@kungku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5,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新台幣200元,紙本圖說費: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4:00
開標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7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80日曆天(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上班時間內至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本所一樓行政室購領或郵購(郵購需附足回郵信封及相關文件圖說費用,並請註明本案名稱)。
招標文件售價
:紙本文件費每件200元,紙本圖說費: 每件100元,電子領標費每件1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驗收後付款:廠商所交之設備經機關驗收合格後,並俟付款憑單至機關後視庫款統一調度情況90日內撥付,機關憑廠商所出具之統一發票由機關逕行支付廠商。廠商可提供機關其銀行帳號,供機關匯款使用(匯款手續費由廠商負擔)。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俟補助款撥入後再行付款。
說明
:除現金外,押標金應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若以現金方式繳納押標金,請至公館鄉公所索取公庫押標金送款單,並由廠商自行填妥後逕自前往公館鄉農會繳納(帳號91701040095386,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影印繳納收據附於標函內遞送;退還押標金時,以開立票據方式於開標後數日(作業時間)始無息退還,由投標廠商憑繳納收據正聯、身分證明文件及備具印鑑章領取。)(然為節省時效,敬請盡量勿以現金方式遞送)。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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