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800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公館鄉隘寮追思紀念館統包工程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決標日:108/03/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143,700
原始預算
$ 146,143,7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泓廷
聯絡電話 (037)222210#121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陳泓廷
聯絡電話 (037)222210#121
傳真號碼 (037)222347
電子郵件信箱 kk183@kungku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11
原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園區落實「公墓公園化」之理念,美化公館鄉之殯葬設施與周邊環境,並有效提升基地綠覆面積,增加綠美化空間,提升生活境品質,增加周邊居民活動空間。 2.公館鄉隘寮追思紀念館設置完成後,可解決鄉民因早期先人之骨灰安置於其他鄉鎮之納骨塔,每逢清明掃墓節無法就近祭拜祖先的困擾。 3.降低民眾對於墓園區及殯葬設施雜亂及陰森的印象,以塑造莊嚴、尊重人性之空間意象,改變民眾對於此空間之老舊印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2/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5 14: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柒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方式擇一參與本案投標: 1.甲級綜合營造業得單獨投標。 2.甲級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3.甲級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及室內裝修業或骨櫃承裝業共同投標。 (二)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領標費每件5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詳契約第五條。
說明 除現金外,押標金應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若以現金方式繳納押標金,請至公館鄉公所索取公庫押標金送款單,並由廠商自行填妥後逕自前往公館鄉農會繳納(帳號91701040095386,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影印繳納收據附於標函內遞送;退還押標金時,以開立票據方式於開標後數日(作業時間)始無息退還,由投標廠商憑繳納收據正聯、身分證明文件及備具印鑑章領取。)(然為節省時效,敬請盡量勿以現金方式遞送)。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
備註 本標案於108年2月1日更正公告,招標文件變更內容如下:一、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有關投標廠商應備資格文件項目:「具備室內裝修業(E01060)或室內裝潢業(E801010)營業項目許可。」,將限制廠商投標意願,故將此項目刪除,另「室內裝修業會公會員證」為誤植,應修正為「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員證」,相關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併修正。二、招標文件之「標價總表」內容項次「貳、水電銜接及外線線補助費」、「參、公共藝術設置費」及「肆、空氣污染防治費」等3項次係誤植,此為不包含在本案工程採購預算內,應予刪除,另直接工程費中之「電梯工程」重複,一併修正。三、因上開修正係為重大變更,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日期由2月11日17時延長至14日17時,開標日期一併延至15日下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泓廷
聯絡電話
(037)222210#121
機關代碼
3.76.45.59
單位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機關地址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聯絡人
陳泓廷
聯絡電話
(037)222210#121
傳真號碼
(037)222347
電子郵件信箱
kk183@kungku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11
原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園區落實「公墓公園化」之理念,美化公館鄉之殯葬設施與周邊環境,並有效提升基地綠覆面積,增加綠美化空間,提升生活境品質,增加周邊居民活動空間。 2.公館鄉隘寮追思紀念館設置完成後,可解決鄉民因早期先人之骨灰安置於其他鄉鎮之納骨塔,每逢清明掃墓節無法就近祭拜祖先的困擾。 3.降低民眾對於墓園區及殯葬設施雜亂及陰森的印象,以塑造莊嚴、尊重人性之空間意象,改變民眾對於此空間之老舊印象。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8/02/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5 14:00
開標地點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柒佰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3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得以下列方式擇一參與本案投標: 1.甲級綜合營造業得單獨投標。 2.甲級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 3.甲級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及室內裝修業或骨櫃承裝業共同投標。 (二)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領標費每件500元(均不退還)。
付款辦法
詳契約第五條。
說明
除現金外,押標金應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若以現金方式繳納押標金,請至公館鄉公所索取公庫押標金送款單,並由廠商自行填妥後逕自前往公館鄉農會繳納(帳號91701040095386,並請註明本標(案)名稱),影印繳納收據附於標函內遞送;退還押標金時,以開立票據方式於開標後數日(作業時間)始無息退還,由投標廠商憑繳納收據正聯、身分證明文件及備具印鑑章領取。)(然為節省時效,敬請盡量勿以現金方式遞送)。
其他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二、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三、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檢舉電話與信箱:苗栗縣調查局:(037)358888,傳真:(037)334739。地址: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四、本案履約起迄日期為預估起迄日期。五、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六、本案依招標次數分次領標,無法沿用上次招標文件投標及上次領標憑據。七、廠商資格如需檢附公會會員證明者,請提出加入公會且仍為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明。八、98年4月13日起生效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九、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十、餘詳投標須知。
備註
本標案於108年2月1日更正公告,招標文件變更內容如下:一、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有關投標廠商應備資格文件項目:「具備室內裝修業(E01060)或室內裝潢業(E801010)營業項目許可。」,將限制廠商投標意願,故將此項目刪除,另「室內裝修業會公會員證」為誤植,應修正為「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員證」,相關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併修正。二、招標文件之「標價總表」內容項次「貳、水電銜接及外線線補助費」、「參、公共藝術設置費」及「肆、空氣污染防治費」等3項次係誤植,此為不包含在本案工程採購預算內,應予刪除,另直接工程費中之「電梯工程」重複,一併修正。三、因上開修正係為重大變更,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日期由2月11日17時延長至14日17時,開標日期一併延至15日下午2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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