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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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擬向廠商增購。其項目及內容為契約期滿前6個月起,機關得與廠商協議後續擴充4年,若有其他需擴充增加部分,依契約第二條第九項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金額較高,且履約期程較長,為確保承包商能盡履約責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明湖村中正路80號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苗栗縣政府114年8月15日府工運字第114017354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簽約,履約期程自簽約日起為期4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其營業項目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甫,具停車場營業業務之資格應附具之基本資格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須檢附具備路外停車場智慧化經營實績證明(截止投標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或相關證明,未檢附視為無效標)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三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限制性招標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依評分轉序位決定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2.本案投標廠商應提出8份服務建議書及1片光碟參與評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後,資格符合者評選日期另行通知,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辦法、評選項目及評分標準詳如投標須知。
3.本案服務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10工作天內完成簽約,履約期程自簽約日起為期4年。
4.屬收入性質採購,收權利金4年170萬元。廠商標價低於4年權利金新臺幣170萬元者為不合格標。
5.餘詳投標須知及合約書等招標文件。
6.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