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A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大湖鄉路燈維修暨材料採購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決標日:113/0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沅詳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49,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555,550
決標折數
99.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美芳
聯絡電話 (037)991111#122
機關代碼 3.76.45.58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64苗栗縣大湖鄉明湖村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江美芳
聯絡電話 (037)991111#122
傳真號碼 (037)994010
電子郵件信箱 g02@da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整,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經代表會同意墊付始予執行,後續擴充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15
原公告日 113/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19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0 14:00
開標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立案合格有案電器承裝業廠商應附具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含圖說)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並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 2.廠商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每星期1次(連假例外)派員自本公所列印民眾申報路燈修復登記簿並會同公所承辦人員確認申報案件簽名,或於機關通知(如公文、傳真、電話紀錄、派修單、通訊軟體LINE等)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並應於路燈修復登記簿填報修復日期(修復拆卸、廢棄之燈具,交本公所清潔隊點交數量簽收後處理),俟完成該批等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函報竣工通知機關。 3.因天災、人為等因素造成傾斜,屬立即危險,應於機關指定日期(如公文、傳真、電話紀錄、派修單、通訊軟體LINE等)完成路燈修復、燈桿扶正。 4.分批驗收分批付款,餘詳投標須知、合約書等招標文件。 5.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更正公告】 1.原勞務採購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第7條履約期限及投標須知第70條刪除「需申報人或村辦公處確認」等相關文字,附加說明欄位一併更正刪除。 2.原派修單明細表刪除「驗收人員」欄位。 3.原截止投標日期113/02/15 17:00延長至113/02/19 17:00,原開標時間113/02/16 09:00延長至113/02/20 14: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美芳
聯絡電話
(037)991111#122
機關代碼
3.76.45.58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64苗栗縣大湖鄉明湖村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江美芳
聯絡電話
(037)991111#122
傳真號碼
(037)994010
電子郵件信箱
g02@da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萬元整,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經代表會同意墊付始予執行,後續擴充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2/15
原公告日
113/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19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0 14:00
開標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立案合格有案電器承裝業廠商應附具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含圖說)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並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 2.廠商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每星期1次(連假例外)派員自本公所列印民眾申報路燈修復登記簿並會同公所承辦人員確認申報案件簽名,或於機關通知(如公文、傳真、電話紀錄、派修單、通訊軟體LINE等)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並應於路燈修復登記簿填報修復日期(修復拆卸、廢棄之燈具,交本公所清潔隊點交數量簽收後處理),俟完成該批等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函報竣工通知機關。 3.因天災、人為等因素造成傾斜,屬立即危險,應於機關指定日期(如公文、傳真、電話紀錄、派修單、通訊軟體LINE等)完成路燈修復、燈桿扶正。 4.分批驗收分批付款,餘詳投標須知、合約書等招標文件。 5.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更正公告】 1.原勞務採購契約第2條履約標的、第7條履約期限及投標須知第70條刪除「需申報人或村辦公處確認」等相關文字,附加說明欄位一併更正刪除。 2.原派修單明細表刪除「驗收人員」欄位。 3.原截止投標日期113/02/15 17:00延長至113/02/19 17:00,原開標時間113/02/16 09:00延長至113/02/20 14: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2/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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