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364 苗栗縣 大湖鄉 明湖村中正路80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工作天完成細部設計,另監造服務期限應至計畫全部成果通過審查並工程驗收合格完成結算及無待解決事項後止。(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合法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至少需檢附執業技師合作同意書);工程顧問機構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皆須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只允許兩家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水土保持或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或建築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
3.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水土保持或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或建築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水土保持或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或建築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水土保持或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或建築師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文件費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限制性招標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依評分轉序位決定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2.本案投標廠商應提出服務建議書及光碟參與評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後,次一辦公日上午辦理評選,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辦法、評選項目及評分標準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3.本案自決標日次日起15工作天內完成簽約,自決標日起90工作天完成細部設計,另監造服務期限應至計畫全部成果通過審查並工程驗收合格完成結算及無待解決事項後止。
4.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5.餘詳投標須知、合約書及需求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購〈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親自至本所財行課領取。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文件費新台幣伍佰元正,郵購或至本所購買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限制性招標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依評分轉序位決定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2.本案投標廠商應提出服務建議書及光碟參與評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後,次一辦公日上午辦理評選,服務建議書內容、評選辦法、評選項目及評分標準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3.本案自決標日次日起15工作天內完成簽約,自決標日起90工作天完成細部設計,另監造服務期限應至計畫全部成果通過審查並工程驗收合格完成結算及無待解決事項後止。
4.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5.餘詳投標須知、合約書及需求說明書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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