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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
| 機關代碼 | 3.76.45.5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12 石油及天然氣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45.58 |
| 單位名稱 | 民政課 |
| 機關地址 | 364苗栗縣 大湖鄉 明湖村中正路80號 |
| 聯絡人 | 莊智棋 |
| 聯絡電話 | (037) 991111 #120 |
| 傳真號碼 | (037) 994010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1/11/29 14:00 |
| 原公告日期 | 111/11/1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苗栗縣-大湖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33031670 |
| 廠商名稱 | 吉泰液化石油氣行 |
| 是否得標 | 否 |
| 組織型態 | 商業登記 |
| 廠商代碼_2 | 56332620 |
| 廠商名稱_2 | 台一煤氣行 |
| 廠商代碼_3 | 99889823 |
| 是否得標_2 | 是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437 臺中市 大甲區 中山里甲后路五段277巷97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4) 26805080 |
| 決標金額 | 614,88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2/01/01 - 112/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苗栗縣大湖鄉火葬場112年度液化石油氣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是 |
| 得標廠商 | 吉泰液化石油氣行 |
| 決標單價 | 1,098元 |
| 預估需求數量 | 560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614,880元 |
| 底價金額 | 812,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14,88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友聯煤氣行 |
| 是否合格 | 否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未得標廠商_2 | 台一煤氣行 |
| 是否合格_2 | 是 |
| 標價金額 | 756,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1/12/28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2/01/03 |
| 契約編號 | 111A064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14,88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無預算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5.5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111年11月29日下午14時00分開標,吉泰液化石油氣行標價最低,但低於底價80%高於70%,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於111年12月8日函請該廠商提出說明,本案暫停開標程序。 2.該廠商於111年12月14日提出說明(本所111年12月15日收文),經承辦單位審認說明尚非合理,並於111年12月22日函請該廠商繳交差額保證金。 3.該廠商於111年12月22繳妥後,本所於111年12月28日簽准同意決標予該廠商。 4.本案採單價決標,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每桶1098元*560桶=6148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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