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09001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卓蘭鎮轄內道路周邊環境清潔(開口契約)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13/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仟億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
原始預算
$ 252,000
底價金額
$ 25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張琇姿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2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清潔隊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張琇姿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2
傳真號碼 (04)25896927
電子郵件信箱 c65525@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補助金額 252,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9 12:00
開標時間 113/01/09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須知三十二、押標金金額:■(1)一定金額:新臺幣7,560元整,得標後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之5%為原則)。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能夠如實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夠如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或達預算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各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2.園藝(綠化)服務業(A102080) 、3.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4.廢棄清除業(J101030)、廢棄處理業(J101040)、廢棄清理業(J10109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或5.其他全國合格之廠商(如道路之清潔服務)等(如ZZ9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投標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新臺幣25,200元整(以不逾預算金額之10 %為原則)。 投標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投標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 □(1)一定金額:新臺幣 0 元 (以不逾預算金額之3 %為原則)。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以不逾契約金額之3 %為原則)。 投標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由廠商保固0年(若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90日)。 投標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投標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保證金者免填):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投標須知七十五、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不需要維護修理者免填): ■(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招標機關敘明其期間):自正式驗收合格起,由廠商保固0年。 □(2)由機關自行負責。 □(3)另行招標。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結算審核完成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8.承商應於每次施工完工後七日曆天內提送完整竣工勞務結算資料(區段施工前中後以相同位置及角度拍照存證)送請甲方審核俾辦理本案分期驗收。工作全部完成時,承包商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提送完整之竣工結算資料(各區段施工前中後相片)書面通知甲方竣工日期。 (八)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成本或費用證明。 ■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外國廠商之商業發票。 □履約勞工薪資支付證明(僅適用於契約價金結算方式採成本加公費法或招標文件已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薪資基準者)。 ■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竣工報告書5份。 ■其他:機關每次核定派工單、每次核定數量金額及每次成果資料。 參.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0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張琇姿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2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清潔隊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聯絡人
隊員兼稽查員張琇姿
聯絡電話
(04)25892101#312
傳真號碼
(04)25896927
電子郵件信箱
c65525@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補助金額
252,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9 12:00
開標時間
113/01/09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須知三十二、押標金金額:■(1)一定金額:新臺幣7,560元整,得標後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之5%為原則)。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能夠如實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夠如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或達預算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各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2.園藝(綠化)服務業(A102080) 、3.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4.廢棄清除業(J101030)、廢棄處理業(J101040)、廢棄清理業(J10109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或5.其他全國合格之廠商(如道路之清潔服務)等(如ZZ9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投標須知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一定金額:新臺幣25,200元整(以不逾預算金額之10 %為原則)。 投標須知四十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投標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 □(1)一定金額:新臺幣 0 元 (以不逾預算金額之3 %為原則)。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以不逾契約金額之3 %為原則)。 投標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由廠商保固0年(若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90日)。 投標須知四十七、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投標須知五十三、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保證金者免填):本所財政暨行政課。 投標須知七十五、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不需要維護修理者免填): ■(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招標機關敘明其期間):自正式驗收合格起,由廠商保固0年。 □(2)由機關自行負責。 □(3)另行招標。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結算審核完成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物價指數調整(無者免填): 8.承商應於每次施工完工後七日曆天內提送完整竣工勞務結算資料(區段施工前中後以相同位置及角度拍照存證)送請甲方審核俾辦理本案分期驗收。工作全部完成時,承包商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提送完整之竣工結算資料(各區段施工前中後相片)書面通知甲方竣工日期。 (八)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成本或費用證明。 ■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外國廠商之商業發票。 □履約勞工薪資支付證明(僅適用於契約價金結算方式採成本加公費法或招標文件已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薪資基準者)。 ■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竣工報告書5份。 ■其他:機關每次核定派工單、每次核定數量金額及每次成果資料。 參.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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