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816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苗栗縣卓蘭鎮轄內公園綠地及設施維護開口契約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12/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裕翔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4,000
原始預算
$ 984,793
底價金額
$ 98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傳真號碼 (04)25896927
電子郵件信箱 taushan33@juol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9 12: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預算用罄為止,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具備下列營業項目之一:土木包工業(E102011)、綜合營造業(E10101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本案皆屬特許業務,不開放其他未分類(ZZ99999),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資格審查表項目)。其餘詳投標須知五十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投標須知三十七、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投標須知四十三、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投標須知五十五、本採購: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使決標生效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 驗收後付款:完工後且得就先行使用部分辦理分批或部分驗收,不論定期或不定期項目皆併入當期辦理驗收,又本案共分4 期驗收及付款第1期1-3 月、第2期4-6 月、第3期7-9 月、第4期10-12月),當期驗收付款應備文件如下: (1)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書面資料經本所驗收合格後10 工作天內,按該部分或批次之施作項目支付該部分之契約價金。 (2)上述廠商提出請款書面資料應具備下列文件如下: A. 完工報告書。 B. 施工地點前、中、後照片(拍攝角度須同位置及角度)。 C. 實作結算明細、領據(收據或發票)。 D. 保險單正本(第4 期請款須檢附) (3)本案採取「書面驗收」方式驗收,但必要時機關得依本契約第九條(三)相關規定辦理定期或不定期查驗;本案部分驗收所支付之部分價金,以支付該部分驗收項目者為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8 條規定)。 八 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第4 期請款時檢附 ■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依本契約第五條(一)3.(2) 另檢附以下資料: A. 完工報告書。 B 施工地點前、中、後照片(拍攝角度須同位置及角度)。 C 領據(收據或發票) 。 參.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企劃書6份及光碟片1份)。評審另行通知。評審結果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優先議價。 1120D0006807公共設施管理所簽說明三:本案不成立工作小組,依參考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貳-三、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六)是否成立工作小組,由機關自行決定。8/17鎮長詹錦章批示如擬,並勾選評審小組委員名單:黃石榮(召集人)、陳俞宇(副召集人)、黃乾坤、黃翔、徐佩妤、熊小惠(備取)、陳富原(備取)。 肆.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如美洲、歐洲等)。其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若本案為工程採購,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減收規定:參考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辦法第33-5條及第33-6條。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110年6月21日修正版)得獎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1年內,入圍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半年內,附影本證明。優良營造業評選及獎勵辦法(91年7月16日):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須檢附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評鑑為優良營造業之資料影本證明)。營造業全球化廠商審定作業要點(內政部104.1.20台內營字第1030815383號令):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資料庫公告日起1年(須檢附經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登錄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資料之影本證明)。 陸.捌.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電子領標廠商端改以「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機關端則以「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驗,以免因「電子憑據磁片」送至機關前被押壞而產生爭議。 柒.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9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辦事員鍾銘修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87
傳真號碼
(04)25896927
電子郵件信箱
taushan33@juol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9 12: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01月01日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預算用罄為止,餘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具備下列營業項目之一:土木包工業(E102011)、綜合營造業(E10101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本案皆屬特許業務,不開放其他未分類(ZZ99999),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資格審查表項目)。其餘詳投標須知五十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投標須知三十七、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投標須知四十三、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1)勞務採購。 投標須知五十五、本採購: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使決標生效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 驗收後付款:完工後且得就先行使用部分辦理分批或部分驗收,不論定期或不定期項目皆併入當期辦理驗收,又本案共分4 期驗收及付款第1期1-3 月、第2期4-6 月、第3期7-9 月、第4期10-12月),當期驗收付款應備文件如下: (1)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書面資料經本所驗收合格後10 工作天內,按該部分或批次之施作項目支付該部分之契約價金。 (2)上述廠商提出請款書面資料應具備下列文件如下: A. 完工報告書。 B. 施工地點前、中、後照片(拍攝角度須同位置及角度)。 C. 實作結算明細、領據(收據或發票)。 D. 保險單正本(第4 期請款須檢附) (3)本案採取「書面驗收」方式驗收,但必要時機關得依本契約第九條(三)相關規定辦理定期或不定期查驗;本案部分驗收所支付之部分價金,以支付該部分驗收項目者為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8 條規定)。 八 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保險單或保險證明。 第4 期請款時檢附 ■契約約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依本契約第五條(一)3.(2) 另檢附以下資料: A. 完工報告書。 B 施工地點前、中、後照片(拍攝角度須同位置及角度)。 C 領據(收據或發票) 。 參.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企劃書6份及光碟片1份)。評審另行通知。評審結果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優先議價。 1120D0006807公共設施管理所簽說明三:本案不成立工作小組,依參考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貳-三、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六)是否成立工作小組,由機關自行決定。8/17鎮長詹錦章批示如擬,並勾選評審小組委員名單:黃石榮(召集人)、陳俞宇(副召集人)、黃乾坤、黃翔、徐佩妤、熊小惠(備取)、陳富原(備取)。 肆.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若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如美洲、歐洲等)。其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伍.若本案為工程採購,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減收規定:參考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辦法第33-5條及第33-6條。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110年6月21日修正版)得獎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1年內,入圍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半年內,附影本證明。優良營造業評選及獎勵辦法(91年7月16日):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須檢附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評鑑為優良營造業之資料影本證明)。營造業全球化廠商審定作業要點(內政部104.1.20台內營字第1030815383號令):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資料庫公告日起1年(須檢附經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登錄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資料之影本證明)。 陸.捌.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電子領標廠商端改以「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機關端則以「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驗,以免因「電子憑據磁片」送至機關前被押壞而產生爭議。 柒.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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