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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押標金額度
投標須知三十一、押標金金額:■(1)一定金額:新臺幣捌仟肆佰伍拾元整(NT$8,450元整),得標後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以不逾預算金額之5%為原則)。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如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簽約日■本所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及提送預算書圖;履約期限係指:應俟本案經費保留通過後決標,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監造【含竣工、驗收、結算】完成止,餘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I101061),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投標須知三十八、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一定比率:10%。
投標須知四十二、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內繳納。
投標須知四十五、保固保證金金額:
□(1)一定金額:新臺幣0元整。
□(2)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結算總價2%。
投標須知四十六、保固保證金有效期:0年。
投標須知五十九、本採購:
■(1)預算未完成保留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保留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1.審定保留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保留預算得以支付金額低於保留決標者,機關得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廢標。
□(2)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投標須知七十三、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不需維護修理者不適用):□(1)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本案由廠商保固0年。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配合第3條第1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於招標時參照本條附件載明給付條件)
十七、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乙方依契約約定之付款條件提出符合契約約定之證明文件後,甲方應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乙方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屬驗收付款者,於驗收合格後,甲方於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本案為上級補助款,俟補助款申請撥入鎮庫後支付)
參.契約第三條
(二)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服務項目屬技服辦法附表所載不包括者,非屬上表計費範圍,其服務費用依下表計算,□採固定費用給付□決標前另行議定,■甲方『不另計』其費用:
第2條附件2 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
二、乙方提供之服務:(甲方視委託辦理項目勾選)
□(一)規劃:
□10.生態環境調查、研擬環境友善措施,提出合宜之工程配置方案,甲方應另計其費用。
□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理。
■(二)設計:(■落實環境友善措施規劃作業成果於工程設計中,甲方應『不另計』其費用。)『請款檢附十頁生態檢核成果報告。』
『(11)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理。』
■2.細部設計:
(5)施工計畫(含選定工法及具體施工步驟之說明;■及生態保育措施(甲方『不另計』與生態保育措施內容有關之費用))及交通維持計畫之擬訂。
(四)其他:勾選下列項目者,甲方應於招標時列出項目及價金之空白欄位供廠商報價,或載明固定費用,決標後據以訂定契約。
■5.『簡易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及農業設施或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辦理及送審『(不另計其費用)』。
參.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及15條規定,採序位法,價格合理性納入評分,評比結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以評分定序位,而未達評分平均70分不及格),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列為協商及決標對象。對於同分之處理先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略述要旨: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減價,再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之1條規定辦理。開標當日辦理資格審查(隨投標文件附企劃書8份及光碟片1份)。評選另行通知。評選結果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優先議價。
1110D0003785簽111年12月26日鎮長詹錦章批示免成立採購工作小組。
評審小組:詹加煌(召集人)、陳易珊(副召集人)、陳俞宇、顏英惠、朱菊景、徐佩妤(備取)、熊小惠(備取)。
肆.履約期間:『廠商應於□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於本所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及提送預算書圖;履約期限係指:應俟本案經費保留通過後決標,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監造【含竣工、驗收、結算】完成止,餘詳契約書』。上述履約期限因字數限制,故簡略為『□決標日□簽約日■本所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及提送預算書圖;履約期限係指:應俟本案經費保留通過後決標,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全部工程監造【含竣工、驗收、結算】完成止,餘詳契約書』。
伍.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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