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369 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里經國路107號1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1/08/30 - 112/07/31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約新臺幣35元/人‧天×(約30人×約220天)=約新臺幣231,000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壹.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0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案號:1100721001)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使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貳.本所:發文日期:111年07月25日,發文字號:卓鎮幼字第1110008922號
主旨:為辦理「110學年度卓蘭鎮立幼兒園午餐餐盒(桶餐)」採購(案號:1100721001)」後續擴充案,如說明,請查照惠復。
說明三、……,並以 原契約條件核付契約價金,履約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貴廠商如同意辦理,惠請於文到10日內函復,以換文方式達成意思合致,備妥第一次變更議定書(如附件),完成訂約要件。
說明四、110年履約保證金2萬元轉為111年履約保證金,於111年履約完成,檢附110年繳費收據及本函文申請退費。
參.廠商:發文日期:111年07月26日
主旨:有關貴機關來函「110學年度卓蘭鎮立幼兒園午餐餐盒(桶餐)」採購」後續擴充案,本廠商同意辦理,請查照。
肆.第一次變更議定書:
說明三、111年後續擴充(履約)期間自民國111年8月30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履約期限
至112年7月31日止,貴廠商如同意辦理,惠請於文到10日內函復,以換文方式達成意思合致,備妥第一次變更議定書(如附件),完成訂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