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92700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西坪里、豐田里、新厝里及鎮公所等四處LED電視牆租賃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決標日:106/10/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7,560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 2,430,000
決標折數
41.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黃乾坤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3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財政暨行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黃乾坤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3
傳真號碼 (04)25894516
電子郵件信箱 g271143@juol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補助本所辦理大安溪斷面 47-50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公益支出補助執行計畫案,倘有標餘款於108年6月30日前用該剩餘款依本案規格擴充上限至本案的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補助金額 2,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0/17
原公告日 106/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8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8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安裝,訓練後起算至108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事務性機械設備批發業、電腦及事務性機械設備零售業或營業項目含之電腦之公司行號,電腦、電子、機電、看板相關行業廠商或其他公共工程土包行業或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216,000元整。 契約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1)分期付款各期之付款條件:自建置完成起算租賃後每半年給付1次,於每期期滿之次月月初核算租賃費用付款。 (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及預付款還款保證(契約未約定預付款還款保證者則免)。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履約期間:【廠商需於簽約日起60個日曆天內履行採購,並完成安裝測試,於安裝、測試完畢經本所查驗通過並完成機關操作人員系統及周邊講解之教育訓練後起算租賃至108年6月30日止。】上述履約期限因字數限制,故簡略為【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安裝,訓練後起算至108年6月30日止】。 4.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黃乾坤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3
機關代碼
3.76.45.57
單位名稱
財政暨行政課
機關地址
369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黃乾坤
聯絡電話
(04)25892101#133
傳真號碼
(04)25894516
電子郵件信箱
g271143@juol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補助本所辦理大安溪斷面 47-50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公益支出補助執行計畫案,倘有標餘款於108年6月30日前用該剩餘款依本案規格擴充上限至本案的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1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補助金額
2,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0/17
原公告日
106/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8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8 13:3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41苗栗縣卓蘭鎮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安裝,訓練後起算至108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事務性機械設備批發業、電腦及事務性機械設備零售業或營業項目含之電腦之公司行號,電腦、電子、機電、看板相關行業廠商或其他公共工程土包行業或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216,000元整。 契約規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1)分期付款各期之付款條件:自建置完成起算租賃後每半年給付1次,於每期期滿之次月月初核算租賃費用付款。 (2)廠商於符合前述各期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及預付款還款保證(契約未約定預付款還款保證者則免)。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3.履約期間:【廠商需於簽約日起60個日曆天內履行採購,並完成安裝測試,於安裝、測試完畢經本所查驗通過並完成機關操作人員系統及周邊講解之教育訓練後起算租賃至108年6月30日止。】上述履約期限因字數限制,故簡略為【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安裝,訓練後起算至108年6月30日止】。 4.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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