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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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公告之採購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2樓財行課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行政發包中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收發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含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備註
1.截標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或開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2.得標廠商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款單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疑義及待協助事項,請洽下列服務專線或可至網站參考相關稅務資訊。 (一)電話:037-331900 分機1612、1611 (二)網址:https://www.mlftax.gov.tw (路徑:首頁-各稅資訊-印花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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